转出本校
申请条件 |
新桥小学在校生 |
申请流程 |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在读学校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具同意接收回函;在读学校凭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接收回函报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学籍系统;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
所需提交材料 |
符合《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简称“1+5”文件要求提交的 |
相关表格下载 |
网址:http:// 211.154.134.178/bajjk/ |
联系方式 |
0755-27256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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