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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招生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4-05 09:39 发布单位: 新桥小学 浏览量: 1355 【公开】

关于做好宝安区20122013学年度义务

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办、各中小学:

为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保障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258)(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2013学年度,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精神。各街道教育办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依法依规办学,规范招生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宝安区2012201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少平

副组长:童尽一、李家勇、陈代刚

  员:罗辉、刘晓明、王峰岚、杨红燕、刘甜、邱慧婷、陈才贵、温福华、林立生、刘俊明、李敏壮、王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尽一副局长兼任主任,刘晓明科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协调全区招生工作。

为加强对招生的监督检查,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组长由李家勇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刘甜同志兼任。

三、招生对象及所需提供资料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06831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本和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四)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社保和营业执照二种选一)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四、工作步骤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313起)。各幼儿园、小学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召开招生会议,发放《2012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附件1,以下简称“入学指引”),指导家长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322415)。全区启用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家长对照《2012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对照自己情况,选择规定学校在网上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

3.学校初审(421423)。各小学接受申请学位的新生递交入学资料并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统一式样的回执。(回执式样见附件3

4.数据整理(424429)。基础教育科整理网上学位申请数据。

5.部门审核(430 日—531)。各职能部门完成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简称“两免”审核)。

6.学位安排(61610)。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和各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区和本街道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7.检查验收(611612)。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

8.公布名单(613614)。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9.新生报到注册(619日前完成)。各小学在619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区教育局和各街道教育办分别决定城区公办小学和街道公办小学录取新生的具体注册时间。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初中学位申请指引,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418510)。全区启用初中网上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对照《2012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对照自己情况,选择规定学校在网上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

3.学校初审(512515)。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见附件3)。

4.数据整理(516522)基础教育科整理网上学位申请数据。

5.部门审核(523619)。各职能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6.学位安排(620630)。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和各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区和本街道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入学,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7.检查验收(7176)。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

8.公布名单(7778)。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各中学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9.新生报到注册(715前完成)。各初中在715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区教育局和各街道教育办分别决定城区公办中学和街道公办中学录取新生的具体注册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贯彻落实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具体负责城区学校学位安排,各街道教育办负责辖区的招生工作。

(二)划分片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按就近入学原则分片区招生。城区公办中小学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划定招生区域;各街道教育办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力度,逐步做到统一派位就近入学,不跨地区招生(已批准的寄宿制学校除外)。

(三)刚性执行“1+5文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刚性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严把新生入学关,认真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学校也不得向其收取任何教育费用,并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还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录取新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超层次招生等违法行为。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如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网页或网上招生专栏和宣传公示栏,组织熟悉招生政策人员值班,接听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宣传解答工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六)小一新生注册须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附件:12012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22012年秋宝安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32012年秋宝安区公办中小学接受学位预申请回执

42012年秋宝安区小一新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52012年秋宝安区初一新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62012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应对突发

事件预案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方便广大家长知晓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12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有家长问(以下简称“问”):2012年新生招生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教育部门答(以下简称“答”)

主要依照以下文件执行:

1.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

2.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

3.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

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258号)。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06831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本和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四)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社保清单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信息单(注:社保和营业执照二种选一)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答:(一)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网上预报名:322 4月15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javascript:void(0);)——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2.资料初审:421 4月23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部门审核:430531

各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简称“两免”)。各家长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跟踪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4.公布名单:613614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5.新生报到注册:619

各学校在619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非深圳户籍学生报到时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资料原件。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1.准备阶段:4 月上旬

对照要求,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 4月18 日—5 10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javascript:void(0);)——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3.学校初审:512 5月15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4.部门审核:523619

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5.公布名单:7778

家长到小学毕业学校或申请的初中查询录取情况。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6.报到注册:715前完成。

各初中在715日前接受录取学生的报到注册。家长要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非深圳户籍学生报到时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资料原件。

四、新生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学位类型和具体录取顺序如何规定?

答:(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资料情况将我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如下:

1.学位类型1:宝安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2.学位类型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3.学位类型3:宝安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4.学位类型4: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5.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6.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注:各街道教育办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以上学位类型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细则补充。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按以下顺序录取:首先,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父母有一方或一方以上是深圳户籍的优先录取;再次,以缴纳社保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安排。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整到民办学校的公派学位。

4.特别提醒: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登记情况汇总后,由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根据有关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录取学校。

(三)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答:2012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公布在《2012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学位类型一览表》中。家长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javascript:void(0);)的“通知公告”处查询。

五、关于购房的说明

(一)学位类型125中的自购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宝安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三)我向人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六、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明

答:(一)须提供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合同,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二)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三)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如承租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

七、住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如何提供住房资料?

答:(一)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四)自建房类别的。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五)集体宿舍类别。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社保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javascript:void(0);)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

八、关于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的说明

答:(一)社保卡的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如其父、母亲有一方是深圳户籍,则不需提供社保卡;

3.如其父、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

4.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5.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与该企、事业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说明

1.工商执照上的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如执照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予以证明。

九、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答:(一)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母亲是非深户籍,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办计生证明吗?

答:不能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申请学位,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可以提供深圳市其他区的计划生育证明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如要在宝安区申请学位,须在宝安区内有合法住房资料,按照规定就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哪些子女申请学位时须提供“就学联系函”?又如何提供?

答:暂住户籍儿童、少年申请2012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学位须提供就学联系函;样稿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javascript:void(0);)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

十一、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十二、关于一些情况的温馨提醒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学位申请是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学位申请资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公安、国土、租赁、社保、市场监管、计生等六个部门审核,逾期申请会影响正常开学时间。广大家长要对照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公办学位;且将予以登记,取消在宝安区任何公办学校补申请资格。

(二)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学校负责初步审核申请学位的各项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按职责分工,教育部门将资料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社保、市场监管、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社保卡、营业执照、计生证明)。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和免费资格。

(三)可以申请择校或向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可以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吗?

答: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择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来申请规定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不得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来申请学位,其申请为无效申请,正常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位也无法保证。

十三、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答:(一)网站查询。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javascript:void(0);)的“通知公告”处查询。教育部门将及时在上面挂发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要密切跟踪,随时留意。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已开通咨询热线。申请街道学位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学校咨询。各职能部门,街道教育办、学校咨询电话号码已汇总公布在《2012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处。家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javascript:void(0);)的“招生考试”处查询。

(三)就近到学校咨询。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随时取阅。

 

 

 

 

附件2

2012年秋宝安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区域

学校

招生范围

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咨询电话

 

宝安实验学校

1137383940区;宝安中心区甲岸路以东,宝安大道以南,湖滨西路以西,海澜路以北区域(包括西岸观邸、金泓凯旋城等住宅)

16

29637686

宝安中学附属小学

宝安中心区新安六路以东,裕安西路以西,宝安大道以南,海澜路以北区域(包括

第五大道、深业新岸线、幸福海岸、御景湾、君逸世家、金城时代、达海花园、宝城新村、裕和花园、万科别墅、自由六队和自由七队等住宅小区)

16

29789225

宝城小学

1234561415161718

16

27789090

202223

346

弘雅小学

34

16

27833749

天骄小学

73区(仅招渝达物业、佳华新村、福安楼、金海华府四大住宅小区学生)、74区(宝安新村、流塘北一巷二巷以西)、75区、76区(仅招富盈门、天骄世家、丽景城和御龙居四大住宅小区学生)

16

27473214

滨海小学

宝安中心区裕安西路以东,甲岸西路以西,宝安大道以南,海澜路以北区域(包括

尚都、天悦龙庭、风临洲、富通好望角、丽晶国际、西城上筑和宏发领域、菁英趣庭、熙龙湾、天健时尚空间等小区)。

16

27869126-8821

坪洲小学

西乡大道以南、新安六路以北、宝安大道以西(劳动路以南、宝源路以东的区域除外)、蟠龙居

1-6

29746433

建安小学

1324252930

16

27888169

宝民小学

192126676869707172

16

27788684

新安湖小学

7891012

16

27788931

27872306-8205

上合小学

27283132333536区,7374区(天骄小学招生范围以外部分)、

曦城

16

27968445-8133

安乐小学

41424344

16

27862500-8832

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部

202223

125

27849971

翻身实验学校公办部

454647484950

1-6

27827911

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

桃源居社区(购房户)

125

27451431

27451820

城区初中

 

宝安中学

1234561415161718192021222369707172

1-2

27590004

新安中学

7891012132425

1-6

29993596

12345614151617181920212223

36

文汇中学

26272829303132333435367374区、富华社区中的天骄世家、富盈门、丽景城三个住宅小区及曦城

1-6

27852832

69707172

3-6

宝安实验学校

1137383940区及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以南,甲岸路以东,湖滨西路以西的区域(包括西岸观邸、熙龙湾二期、金泓凯旋城等住宅小区)

1-6

29637686

海旺中学

宝安中心区甲岸路以西,裕安西路以东,宝安大道以南的区域(包括尚都、天悦龙庭、风临洲、富通好望角、菁英趣庭、丽晶国际、天健时尚空间、西城上筑、宏发领域、熙龙湾一期等住宅小区)

1-6

29360159

海滨中学

414243444546

16

27837561

78910121324

36

新湖中学

中心区新安六路以东,裕安一路、宝兴路以西,宝安大道以南,海澜路以北的区域(包括第五大道、深业新岸线、幸福海岸、御景湾、君逸世家、金城时代、达海花园、宝城新村、裕和花园、自由六队和自由七队等住宅小区)

16

29021122

8010

 

2526272829303132333435367374

6

翻身实验学校公办部

47484950

16

27827911

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

桃源居社区(购房户)

125

27451431

27451820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西乡大道以南、宝安大道以西、新安六路以北

1-6

29966013

 

 

 

 

 

西

 

西乡中学

河东、河西、西乡、龙珠、龙腾、庄边、共乐、乐群、凤凰岗、铁岗、富华(天骄世家、富盈门、丽景城除外)、臣田、蚝业、柳竹、流塘等社区。(其中蚝业、西乡、柳竹三个社区在宝安大道以西的住宅小区除外)

15

27950860

海湾中学

黄麻布、九围、黄田、后瑞、草围、鹤洲、利锦、钟屋、桃源居、固戍、南昌等社区

1-5

27905167

1、西乡大道以北、宝安大道以西

2、御龙居、中粮澜山

1-5

27905167

华胜实验学校(公办部)

1、黄田、后瑞、草围、利锦、钟屋、桃源居、固戍、南昌等社区

2107国道以西、新安六路以北

6

27692668

27476824-1005

西乡中心小学

宝源路以东、新湖路以西、西乡大道以北、共乐路以北、铜鼓路以南

16

27901662

西乡第二小学

河东、河西、西乡、龙珠、龙腾、蚝业等社区(西乡、柳竹、蚝业三个社区在宝安大道以西的住宅区除外)

16

27949203

共乐小学

共乐、乐群、盐田等社区、大益广场、颐合花园、兴华花园、碧海名园、宝乐新村、金港华庭。

16

29169920

径贝小学

劳动路以南、宝源路以东、新安六路以北、宝安大道以西,柳竹社区、南沙新村

16

29636849

29957389

固戍小学

固戍社区、南昌社区所辖范围

16

82591229

凤岗小学

西乡大道以北(御龙居除外),107国道以东、航城路以南

16

29185126

流塘小学

107国道以东、新安四路以北、锦花路以西、西乡大道以南

16

27933372-810811812

钟屋小学

钟屋社区、兴达华府、三围社区

16

27509537

黄田小学

黄田社区、后瑞社区、草围社区、鹤洲社区、利锦社区、桃源居社区

16

29129558

黄麻布小学

黄麻布社区、九围社区所辖范围

16

27694645

碧海小学

西海堤以东、宝源路以西、西乡大道以北、金海路以南

16

29436603

 

 

福永中学

福永、怀德、白石厦、聚福、新和、兴围、下十围社区

16

27390846

塘尾万里学校(小一)

塘尾社区、大洋田塘尾片区

16

27376834

和平社区

14

塘尾万里学校(初一)

塘尾、桥头、和平、凤凰、新田、稔田社区

16

福永中心小学

福永、怀德、白石厦(福永花苑、时代景苑、凤凰新天片区除外)、聚福社区

16

27391640

桥头小学

桥头、和平社区、大洋田桥头片区

16

29797637

福新小学

金域豪庭、福侨花园、新和社区、和平社区

16

81463769

凤凰小学

凤凰、稔田、新田社区,福永花苑、时代景苑、凤凰新天片区、大洋田稔田、新田片区

16

81461764

下十围小学

福围社区、金色领域

16

27300357

兴围小学

兴围社区、机场(福永片区)

1-6

27502505

和平学校(购买公办初一学位)

全街道

5-6300

27328902

 

 

 

 

 

沙井中学

宝安大道以西片区

1-6

29855508-8050

上寮小学(初中部)

宝安大道以东片区

1-6

27227020-1204

荣根学校

沙一、沙二、沙三、沙四、沙头、和一、民主、共和、步涌、后亭、上星、新二、居委会、大王山、马安山、茭塘社区

1-3

29855443

辛养、东塘、衙边、万科翡丽郡

1-6

蚝业小学

蚝一、蚝二、蚝三 、蚝四、

1-6

27202082

沙一、沙二、沙三、沙四、民主、和一、共和

4-6

岗小学

岗社区

1-6

27260344-8808

步涌、大王山、沙头、茭塘、居委会、宝安大道以西的马安山社区

4-6

万丰小学

万丰、禧园、宝安大道以东的马安山社区

1-6

29931037

上寮小学(小学部)

107国道以西,新沙路以南,中心路以东。主要社(小)区:上寮、上星、棕榈堡、丽沙花都、创新花园、裕富苑等

1-6

29873923

新桥小学

新桥、107国道以西的新二社区、新沙路以北的上星社区

1-6

27256136

后亭社区

4-6

黄埔小学

107国道以东片区

1-6

27242987

 

松岗

松岗中学

潭头、东方、红星、松岗、楼岗、山门、松涛、花果山、溪头、沙浦、沙浦围、朗下、碧头区、江边社区

1-6

29896010

洪桥头社区

13

燕山学校(初中)

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主要小区有:集信名城主要社区有:燕川、罗田、

塘下涌

1-6

27070058

洪桥头社区

4-6类

松岗第一小学

东至107国道,南至河滨南路,北至沙江路

主要小区有:红星花园,景湖花园,西坊统建楼

主要社区有:松岗社区红花村(旧区)、山尾新村(旧区),花果山社区,红星社区格布村、温屋村、蚝涌村、松新村,洪桥头社区

1-6

29756991-8009

燕山学校(小学)

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

主要小区有:集信名城,主要社区有:燕川、罗田、塘下涌

1-6

27070058

东方小学

西至红星大道,南至松裕路,北至松白路

主要小区有:朝阳小区、水围统建楼、宜新花苑,东方花苑

主要社区有:东方社区(含蚌岗村13类),红星社区西坊村、湾头村、龙门村、南门村

1-6类,蚌岗村13类(蚌岗村46类为潭头小学)

29693111

实验小学

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南至东方一路,

主要小区有:集信大厦(居乐苑),宝利豪庭,二六大厦,紫临大厦,丽园小筑,山美新村大厦,星港城,金花围小区

主要社区有:楼岗,松岗社区东风村、红花村(新区)、山尾新村(新区),山门

1-6

29626522

沙溪小学

主要社区有:溪头社区、沙浦社区、沙浦围社区、朗下社区、碧头社区、江边社区、松岗社区坑尾村

1-6

27713173

潭头小学

北至松裕路

主要社区有:潭头社区,东方社区蚌岗村(46类)

1-6类,蚌岗村46类(13类为东方小学)

27061392

石岩

 

石岩中心小学

浪心、石新、石岩、宝源等社区居委会,砖厂社区(1类)

1-6

27648255822

上屋小学

上下屋、田心、园美、上排、下排、径贝等社区居委会

1-6

27645322

官田学校

官田社区居委会、黎光社区居委会、塘坑社区居委会

水田社区居委会、三祝里社区居委会、石龙社区居委会

1-6

27619585

罗租小学

罗租社区居委会、龙眼山社区居委会、砖厂社区居委会

水田社区居委会、三祝里社区居委会、石龙社区居委会

1-6

27633041-802823

塘头小学

塘头社区居委会、应人石社区居委会

1-6

279989828

石岩公学(公办部)

面向全街道

1

27607502

官田学校(初中)

面向全街道

1-6

27619585

说明:

1.按学位类型123456类的顺序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按以下顺序录取:首先,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父母有一方或一方以上是深圳户籍的优先录取;再次,以缴纳社保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安排。

3.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整到民办学校的公派学位。

 

 

 

 

 

 

 

 

 

 

 

 

 

附件3

 

宝安区公办小学接受学位预申请回执

 

现收到           小朋友2012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资料,学位类型确认为    类。资料将分送至公安、国土、计生、社保、工商、租赁等职能部门审核,计划于61314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料审核和录取情况。

特别提醒:1.学位类型分为6类,按学位类型高低从16类依次录取;2.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非深圳户籍学生可能被调整到民办学校的公派学位。

 

 

初审资料查收人:        查收时间:        

 

 

                                              学校

 

 

 

 

 

宝安区公办中学接受学位预申请回执

 

现收到           同学2012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学位类型确认为    类。资料将分送至公安、国土、计生、社保、工商、租赁等职能部门审核,计划于778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料审核和录取情况。

特别提醒:1.学位类型分为6类,按学位类型高低从16类依次录取;2.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非深圳户籍学生可能被调整到民办学校的公派学位。

 

 

初审资料查收人:        查收时间:        

 

 

                                              学校

 

 

 

 

 


附件4

2012年秋宝安区小一新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宣传准备

322

编写《2012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印制海报。

基教科

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分别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及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基教科、教育办、学校

322

1.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分别召开招生工作会议,部署招生工作。

2.各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3.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分别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系统培训

基教科、教育办、学校

322

各小学协助学区内幼儿园召开大班适龄儿童家长会,宣讲招生政策,印发入学指引。

各小学、幼儿园

网上报名

322415

学校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家长可在家或在学校申请;学校开放电脑中心,指导家长填写。

各小学

学校初审

421

423

学校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并进行资料验核。学校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工作时间8001130200500

各小学

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安排专人值班,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情况收集工作,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上报。

基教科、教育办

数据整理

424

429

整理网上学位申请资料,准备送交各职能部门审核。

基教科

资质审核

430

531

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各职能部门

学位安排

61

610

1.根据两免审核情况,区教育局和街道教育办分别组织复核。

2.根据资质审核情况及实际情况,区教育局和街道教育办分别对城区和街道公办小学学位进行统筹安排。

基教科、教育办

 

检查验收

611

612

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

基教科、教育办

公布名单

613

614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各小学

报到

619

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各小学

附件5

2012年宝安区初一新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宣传准备

3

各小学召开小六年级学生家长会,宣讲招生政策,印发入学指引。

各小学

4月上旬

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小六毕业生家长准备资料。

基教科、教育办、学校

网上报名

418

510

家长可在家或在学校申请;学校开放电脑中心,指导家长填写。

各小学

学校初审

512

515

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料验核。学校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工作时间8001130200500

基础教育科、教育办、学校

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安排专人值班,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情况收集工作,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上报。

基教科、教育办

数据整理

516

522

整理网上学位申请资料,准备送交各职能部门审核。

基教科

资质审核

523

619

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各职能部门

学位

安排

620

630

1.根据两免审核情况,区教育局和街道教育办分别组织复核。

2.根据资质审核情况及实际情况,区教育局和街道教育办分别对城区和街道公办初中学位进行统筹安排。

基教科、教育办

 

检查验收

71

76

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

基教科、教育办

公布学位

77

78

毕业小学和接受申请初中学校同时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各小学、各初中

报到注册

715

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各中学

附件6

2012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

应对突发事件预案

 

一、总则

1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5文件),切实做好我区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提高教育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2.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有关单位要本着“救人第一,控制事态,查清原因,稳妥善后”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我区教育系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贯彻落实市政府“1+5文件过程中突发的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

4.突发事件发生后,本预案为区教育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各街道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5.区教育局设立宝安区教育局执行市政府“1+5文件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1+5专项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长:吴少平

副组长:童尽一、李家勇、陈代刚、张德梅、陈国新、陈惠光、潘世祥

  员:罗  辉、余秀红、刘晓明、林建强、黄  挺、李  兵、王峰岚、苏志雄、杨红燕、古练灵、郭杜宁、廖笑新、程学才、陈才贵、温福华、林立生、刘俊明、李敏壮、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尽一副局长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协调各街道和城区招生工作。

 

三、监测、报告、启动

6.实行“1+5文件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监测制度,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媒体(含互联网)的信息收集工作;

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负责群众信访工作;

基础教育科负责群众咨询工作;

民管科负责民办学校方面的群众咨询工作;

安全科负责相关招生期间学校安全信息工作;

各街道教育办负责本街道辖区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监测工作。

7.(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各级人民政府、各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事发地街道教育办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并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1+5专项应急小组报告(电话:0755-27789805),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区教育局专项应急小组认为必要时,向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深圳市教育局专项应急机构报告。 
  (2)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3)各级应急工作机构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报警电话和电子邮箱。            
  8.执行“1+5文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实行“属地管理,以街道为主”的方式。凡是在某街道区域内发生的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原则上由各街道教育办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处理。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接到报告后,区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因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执行“1+5”文件引发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冲击校园、堵塞校门交通等导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级停课),学校认为难于控制上报需要区教育局干预的;

2)各街道(含跨街道)执行“1+5”文件引发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冲击校园、堵塞交通等导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造成一街道或多街道部分学校停课),街道教育办认为难于控制上报需要区教育局干预的;

3)执行“1+5”文件所引发的部分群众不顾《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集体到市、区政府上访或出现堵塞交通等情况;

4)新闻媒体(不含互联网)出现的对执行“1+5”文件的失实报道、不良言论或恶意炒作, 很可能导致81-83)项所述情形,或极可能引发不良的新闻连锁反应等情况的;

5)在互联网出现的对执行“1+5”文件的失实报道、不良言论或恶意炒作,很可能导致81-83)项所述情形,或极可能引发不良的新闻连锁反应等情况的。

 

四、应急处置

9.(1)对上述81-3)项所述情形,接到报告后,所属街道应急工作机构和区教育局“1+5专项应急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涉及民办学校的,所属街道应急工作机构和区教育局“1+5专项应急小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涉及人员伤亡的,所属街道应急工作机构和区教育局“1+5专项应急小组成员同时赶赴现场。主要工作包括:

迅速了解、核实和汇总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迅速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尽快调度人力、物力到达各指定位置(刘晓明、程学才负责);

有人员伤亡的,联系有关部门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就近送到医院(程学才负责);

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程学才负责);

做好疏散工作,劝说群众尽快离开现场;并与群众代表对话,倾听群众诉求,尽量化解矛盾,承诺作出答复的时间(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2)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研究解决方案,及时作出回复,做好善后工作(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3)发生上述84)项所述情形,迅速与有关媒体负责人沟通,商议并落实应对方案(罗辉负责);

4)发生上述85)项所述情形,迅速与公安网监部门沟通,商议并落实应对方案(罗辉负责);

5)与相关媒体沟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所发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罗辉负责)。

10.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事件有扩大和发展趋势或影响其他地域、领域时,区教育局“1+5专项应急小组进一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力量增援事发地。突发事件涉及全区大部分地区时,区教育局专项应急小组上报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紧急动员,并上报区政府和深圳市教育局专项应急机构请求支援。

 

五、后期处置

11.事发地街道教育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与要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社会政治稳定,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2.事发地街道教育办应当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事件的责任单位予以配合,必要时区教育局“1+5专项应急小组派员指导;对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事件,报请区政府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 
  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订预案的建议。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报告应及时按程序上报。

 

六、奖惩制度

13.区教育局专项应急小组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4.有关单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应急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突发事件或复杂局面的;

2)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的;

3)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应予以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七、附则

15.本预案由宝安区教育局制定。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16.本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7.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义务教育  新生  招生  通知                        

  抄送:深圳市教育局,敏华副区长。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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