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海旺学校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10 12:07 发布单位: 宝安区实验学校(集团 浏览量: 4 【公开】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1辆公务轻型载货汽车,车牌号粤BU0C18。购置于201212月,原值93848元。该资产已计提完折旧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该车老化严重,已无维修使用价值。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410日至2024425日(不得少于15日)。

联系人:王诚

联系电话:0755-29360183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海旺学校

2024410

深圳市宝安区海旺学校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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