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海旺学校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一批资产,为2011-2015年购置,共309件,原值1615727元,其中已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308件,原值1525727元。无形资产1件,原值90000元。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王诚
联系电话0755-29360183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海旺学校
2024年2月26日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