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现就食堂对外公开招标全托管经营,公告如下:
一、食堂基本概况
我校位于宝安学子路宝安教育城,学生约4200人,教师约360人,全寄宿全日制公办学校。第一食堂2层,总建筑面积为2891平方米;第二食堂4层,总建筑面积为7443.02平方米。
二、经营地址
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
中标企业具体经营位置,由学校安排,原则上两家中标企业各经营三层。
三、服务对象
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
四、合同期限:
中标公司经营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合同期满后,如果经营效果获得学校师生好评,师生满意度高,日常考核合格以上,经学校招投标小组讨论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每次一年(即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托管企业不能正常经营或因托管企业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校方有权依据日常考核情况终止托管合同,一切损失由托管企业承担。
五、服务要求
(一)托管企业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将食堂业务分包,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否则,学校有权取消托管企业的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并由托管企业负责全部后果或法律责任。
(二)投标者要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并有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制度。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教职工代表的合理建议。严格服从卫生防疫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指导。
因托管企业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托管企业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三)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四)学校有权对托管企业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托管企业必须采纳校方的合理意见。
(五)托管企业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托管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我校食堂原有员工;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饭堂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身体体检,有饮食从业资格证书,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托管企业自理。
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六)经营场地相关费用。学校已为食堂配置基本厨具设备,如炉具、排烟系统、冰柜、大件厨具及就餐桌椅等。为让利师生,搞好食堂服务,学校不收设备设施折旧费,承包者也不交承包费。另外:
1.加工及配餐间水电费、餐厅水电费、食堂设施设备维修费由学校和托管企业协商确定,原则上由企业自行负责。
2.托管企业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托管企业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托管企业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托管企业须征得学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托管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相关设备设施转让工作。
4. 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托管企业管理范围,托管企业需负责经营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
(七)能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满足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正餐每餐必须有鱼、肉、蛋、面。早餐应有10个品种以上;中、晚餐应有10个品种以上,并提供基本套餐和自选餐两种选择方式。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八)食堂所需原材料须由有资质的专业配送公司进行配送,必须明确配送原材料价格范围,原材料价格不得高于西乡农批市场同种商品价格的10 %。
中标公司必须根据学校要求的品牌提供食堂所使用的粮、油、米、面、配料,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做出更改的,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六、投标资质要求:
(一)有合法注册的饮食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有在深圳市范围内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公办学校从事学校学生膳食经营3年以上经历、或2000人以上规模企业膳食经营服务3年以上经历,企业信誉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具有质量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大型餐饮公司优先考虑;托管公司具有配送中心和材料检验室的优先考虑。
七、保证金缴交办法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现金1万元,提交标书时缴交。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3天内无息如数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
(二)中标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交付,凭收款收据领取正式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后中标履约保证金将转入风险保证金,合同结束时无息如数退还。
八、投标时须提交资料
(一)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现场核准后原件即退回。
(二)投标书按下列次序和评分表所列项目次序编排。
1.投标公司注册资金、企业历史,公司现状简介;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
3.主要负责人(承包者、主管人员)相关资料;
4.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方案;
5.体系认证证书、管理业绩等材料;
6.工作规范、安全保障、卫生保障、文明服务、价格管理调控等制度;
7.投标公司的机构服务量(提供2017年托管合同),投标公司2017年纳税情况(提供当地税务局2017年全年纳税证明),经营服务过的学校的师生满意率评价材料(加盖服务学校公章)。
8.其它。
九、招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招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7月4日至6日对外发布招标信息,并开始接受咨询及报名;符合投标条件的公司,请在2018年7月6日15:00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原件、复印件(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自行打印公司经营范围,送至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B504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55-23207030,并同时领取《宝安职校食堂招标评分表》。
2.2018年7月8日10:00,投标人统一考察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考察报到地点:学校第二食堂一楼餐厅),并在食堂管理古老师处登记(0755-27513539);未按时实地考察学校食堂的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投标。
2018年7月9日、10日学校食堂招标评标小组成员对已报名竞标的竞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3.2018年7月11日14:30在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B512会议室召开竞标会议。竞标公司现场将投标书交到总务处王老师处;每个竞标公司抽签并进行10分钟以内的企业自述并答辩。学校招标采购小组组织学校行政、工会、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标小组对竞标公司进行综合评分。
①13:00-14:00,各招标单位将PPT等展示文件(若有)拷贝至办公楼B512会议室视频一体机,并自行调试播放。
②14:00,各投标单位正式签到;学校检查投标单位保证金收据;投标单位上交密封投标资料袋。
③14:20,抽签自述及答辩的顺序号。
5.学校招标采购小组结合实地考察竞标公司的情况,对竞标公司进行综合评标,得分最高及第二名为预中标单位,其他得分者从高到低依次列为替补中标单位;将评标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宝安教育在线及学校外网向社会公示3天。8月1日,中标方开始进驻学校。
(六)联系人:总务处王老师,电话:2320 7030,136 3275 1274。
十、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29993280,区教育局招标办:29994449,区教育局纪检室:27751319。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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