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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财经部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3-08-31 10:05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69 【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财经部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 是由企业领导、专家及我部实习分管领导、负责人主要领导组成。
  第二条 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发挥学校、社会不同方面的力量,共图专业发展大计,促进专业教育健康成长,满足社会需求。
  第三条 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从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高度,与会计专业共同研究企业实习的计划、措施、职责、以及学生专业实习的方向,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成员

  第四条 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基地负责人2名(企业代表、学校代表)。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共同研究批准,可以增加委员或调整委员。
  第六条 委员的权利
  1. 参与企业委员会活动的权利;
  2. 有权对企业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建议;
  3. 了解社会对会计行业的要求和会计专业学生工作信息的权利;
  4. 有对专业学生实习工种、专业实习技能等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七条 委员的义务
  1. 遵守指委会章程及相关制度,执行企业委员会决议,维护指委会的声誉和利益,努力完成企业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2. 积极参与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生参与见习、实习及社会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为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献计献策,及时向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3. 校方委员及基地负责人有义务向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报告教学计划调整、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及状况、专业设置、教学及课程改革情况。
  第八条 实训基地管理委员每届聘期为二年。

第三章 工作方式及制度

  第九条 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议实习工种计划,调整实训基地管理委员。
  第十条 平时会计专业与各委员之间以简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加强联系和信息交流。
  第十一条 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会设在会计专业305办公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
  正则信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大会提出,再行补充。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指企业校区管理委会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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