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首页>示范校>教师队伍建设>内容详情

关于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深宝职示范校〔2012〕10号)

发布时间: 2013-08-30 15:08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51 【公开】

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
  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校”)建设总体部署,从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学校专任专业教师应完成“每两年二个月”到企业实践的任务。为确保专任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校各专业部以各种形式派出教师企业进行实践活动,并取得宝贵的经验。各部要加强对2011年7月以来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统计工作,总结教师企业实践的经验,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请各专业部把2011年7月以来教师企业实践情况统计表和书面总结,于4月13日(星期五)前交行政部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董舒萍老师处。
  二、制定计划
  根据教育部“每两年二个月”到企业实践的要求,请各专业部认真做好完善2011年7月到2013年7月教师企业实践的工作计划。在完善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时,在考虑从2011年7月到目前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教师企业实践形式与内容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可根据培训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多种实践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下面提供几种方式供各部参考:
  1.到企业学习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文化、企业发展前景。
  2.实习和就业管理。到企业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积极探索教师与学生一起进企业实训的新路径。
  3.带项目或课题实践。鼓励教师带项目、课题下企业,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4.集中时间到企业锻炼。集中时间到企业锻炼形式具体分为到企业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等。
  5.参与企业新产品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力求创新。
  (二)合理分配教师企业实践的时间
  根据专业教师 “每两年两个月” 到企业实践的要求,请各专业部合理安排2011年7月到2013年7月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和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师集中到企业锻炼时间安排在1个月左右,其他形式的企业实践时间约1个月左右。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45岁以上的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校管理人员等集中到企业锻炼时间可以少于一个月,通过带学生下企业实训实习、下企业调研、与企业合作研发项目、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式完成到企业实践的任务。
  (三)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
  请各专业部以实训实习基地为基础,选择合适的企业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老师到企业实践项目和岗位开发,推进我校教师企业实践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教师实践实效。
  教师企业实践计划以专业为单位编制,计划到每位专任专业教师,适当考虑行政部在各专业部任课的专业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应于4月20日(星期五)前交行政部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董舒萍老师处备案。
  三、分步实施
  按照“每两年二个月”到企业实践的要求,从2011年7月到2012年7月底止,学校专业课教师企业实践时间平均每人约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专业部根据前期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分步组织教师企业实践,保证2011年7月到2012年7月教师企业实践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
  在组织教师企业实践,特别是组织教师企业集中时间锻炼时,重点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事项:一是要与企业签订教师企业实践协议,明确校企双方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合理制定实践方案;三是要加强管理协调,提高实践效果;四是要注意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
  (二)按规定审批程序做好申报手续
  属于集中时间到企业锻炼形式的“教师企业实践”,其申报审批手续与其业务活动一起申报,不需单独申报。属于集中时间到企业锻炼形式的“教师企业实践”按如下程序进行通过OA进行申报审批:属于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其“教师企业实践”申报审批手续使用“项目及经费审批表(各专业部专用)”进行申报。不属于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其“教师企业实践”申报审批手续使用“教学活动费用申请表” 进行申报。申报集中时间到企业锻炼形式的“教师企业实践”时,应提交校企合作协议、实践方案、经费预算等相关资料。
  (三)完善教师企业实践档案管理
  教师企业实践档案是示范校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部要把教师企业实践档案作为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内容。教师企业实践归档内容包括教师企业实践协议、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教师企业实践总结等。

  联系人:夏益中,2759 0357,1350 9602 169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技术运营支持: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招生咨询电话:27757162      资源平台技术支持电话:29999500
©2017 cn.baoan.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4225829号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