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 2024-05-16 10:34
  • 阅读 2640
分享到: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部分

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有一批资产购置2012-2018年,共83件,原值1316880.23其中固定资产78件,原值510880.23元;无形资产5件,原值806000元;该批资产已计提完折旧(摊销)且无法继续使用,同时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及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需进行报废处置。我中心已委托第三方出具技术鉴定报告。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5172024531

联系人:黄玉红

联系电话:0755-2998523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申请单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515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docx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pdf

附件:资产处置申请单.xlsx


上一篇:2024年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宝安区选拔 下一篇: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部分国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