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 2024-09-0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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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有一批固定资产61件,原值294,401.04元。该批资产因已达报废年限,经多次维修仍无法继续使用等原因需进行报废处置,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已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该资产于2024年9月3日处置完毕,处置收入1630元,已上缴非税。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赖建威
联系电话:0755-27784605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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