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 2024-02-2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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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有一公务用车辆,车牌号粤BY128D,购于2008年,已达报废年限,原值247400元。同意我院报请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赖建威
联系电话:0755-2778460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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