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宝安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 宝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2023-01-31 15:38
- 阅读 4357
各中小学校:
为培养教师实践动手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技能发展,激发教师的创新精神,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深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宝安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请各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1日-2月19日。
二、参赛人员
全区中小学教师。
三、作品分类
按学段分为小学作品、初中作品、高中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自主创作,不得抄袭,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由教师自己设计制作的教具,并在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中使用的,一个作品最多2位作者。
(二)参赛作品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三)参加过以往市级以上大赛或者科技创新类大赛获奖作品不再重复参加。
(四)参赛作品评价标准参照《2023年深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活动评价标准》(附件4)。
五、材料提交
(一)参赛作品说明文稿。内容可包括教具名称、使用教材、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作品原理及设计图、使用材料及成本、教具创新点、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等内容,可参照《参赛作品说明文稿》(附件2)撰写。
(二)参赛作品登记表。参赛者需准确填写《2023年深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3),由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文件。
(三)材料上报通道。参赛者登录“宝安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n.baoan.edu.cn),点击宣传海报,上传《参赛作品说明文稿》电子稿及《2023年深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作品登记表》PDF文件,逾期视为放弃。
六、奖项设置
(一)作品评选。按小学、初中、高中分组,每组按作品总数评选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40%;其中将遴选15件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二)结果公示。获奖候选作品将于2月27日后在“宝安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n.baoan.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三)作品颁奖。获奖证书将于3月份通过宝安区教育协同办公系统-文件交换下发各校。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深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深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4:2023年深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活动评价标准.docx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1月31日
(联系人:莫林明,联系电话:2787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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