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 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 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 2022-11-2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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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一批固定资产,为2014-2016年购置,共61件,原值294,401.04元,其中已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61件,原值294,401.04元。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3日。
联系人:赖建威
联系电话:0755-2778460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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