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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室空调管理与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 2017-06-26 10:05 发布单位: 宝安中学(集团)第二 浏览量: 297 【公开】
 

为合理使用空调,节约用电,使其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课室空调管理与使用规定》。

1.根据天气情况,室外最高气温超过30度,室内最高气温超过26度,可开启空调。

2.早午读前要注意开窗通风一段时间,再开启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使用时各班应关闭门窗。

3.加强对学生环保节能教育,中途到室外上课,不需关闭空调,但要关闭门窗;如遇最后一节上室外课,应关闭空调。

4.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指定得力班干部协助管理空调遥控器,每周五下午放学遥控器交班主任保管,学期结束由年级组统一管理。各班要正确使用空调,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或遥控器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5.总务处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用电安全及空调正常运作。

6.德育处将空调使用情况纳入阳光班级考核,中途上室外课没有关门窗的,扣3/次;放学时人走未关空调的,扣5/次;累计扣分两次的全校通报,从第三次起,每扣分一次停用空调半天,月用电量超过年级平均数的停用空调一至两天。

7.本规定自20176月起实行,解释权归总务处和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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