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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 2013-08-29 14:11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285 【公开】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我校教学基本建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围绕我校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结合我校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学校决定全面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确保精品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加大教学投入力度。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力争在2011-2012学年期间,选择30门左右工学结合紧密的课程作为校级精品课程重点建设,其中各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3-5门课程、非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3门课程。鼓励专业部设立部一级精品课程,加强本部课程建设。通过建设,使其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质量等方面都能达到优秀,成为代表我校教学水平并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在此基础上积极努力,建设若干门市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
  精品课程建设由行政部教科所牵头,组成校、部两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机构。
  (一)校级组织机构
  校级组织机构依托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下设立课程建设工作组。课程建设工作组在校专业建设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办公室设在行政部教科所。其职责是负责制订全校精品课程建设的各项方案及组织评估、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部级组织机构
  各部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部长、副部长、专业主任及主讲教师组成,负责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领导建设方案实施、接受评估验收等。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程序
  (一)精品课程的立项申报条件
  1.申报的校级精品课程应以文化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为主,必须是必修课,且连续开设两年以上,具有一轮完整实施过程、良好的课程实施条件和一定的教学成果积累等条件。
  2. 负责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岗教师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
  3. 课程教学过程中能够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能够上网或经过努力能够达到上网条件。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具体建设课程由各专业部组织有关专业主任和教师进行论证和申请,所在专业部初审并推荐。
  2. 课程负责人填写《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校本课题立项申请书》,由各专业部报至行政部教科所,经审查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
  3. 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对初审后的课程建设申请进行评审,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立项,确定当年的校级精品建设课程。
  4. 精品课程的建设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名额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申报3-5门课程、非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申报2-3门课程。
  四、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一)评审专家组。学校成立精品课程建设评审专家组,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课程上网。校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标准、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须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以确保课程质量。
  (三)动态管理。被确定为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间应参照《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学校上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一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检查。
  (四)验收结题。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在1年内申请再次验收,延长期内仍不申请验收或仍达不到学校精品课程标准的,按未通过验收处理。
  五、项目验收与评审
  (一)凡经过建设,认为已基本达到条件的精品课程,按下列程序验收。
   1.课程负责人将填写完整的《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验收申请表》提交到行政部教科所,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
   2. 课程负责人将有关该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教学资源、参考文献目录等提供给学校网络中心,并保证其在学校网站“精品课程建设”栏目正常开通运转,参评的课程还必须提供主讲教师现场教学录像,同时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3.各专业部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要根据《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撰写结题报告,提供所需数据和材料,并将结题报告送交行政部教科所。
  4.学校组织验收。精品课程的评选按评估小组初评、专业建设委员会终审的方式进行。在课程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参照《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写出评定结论,提交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
  5.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结果。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凡通过验收达到精品课程标准的,学校将认定为精品课程,获得“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由学校颁发精品课程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二)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国家、省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在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学校将按照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和资助。
  六、建设经费
  (一)经费支持。学校将确立的校级精品课程作为校本立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五万元。
  (二)过程记录。校级各精品课程负责人要按项目和时间要求对建设经费予以细分,并到教科所领取《教育科研课题工作手册》,记载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与其他相关票据一起作为报销的依据。
  (三)课程建设经费用途。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教学辅助资料购置、相关调研、学术会议、校本教材开发、网络资源的开发与应用、课程标准、试题库等教学资料的建设以及课程建设改革研究等。
  七、其他
  本精品建设方案和《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应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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