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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8-05-08 18:57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36 【公开】

一、实习指导老师任职资格

1.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责任心强、并具备大专毕业以上和取得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经学校考查认定,方可由学校聘请为实习指导教师。

2.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有与实践教学相适应的熟练操作技能,并能指导学生实习。

3.能严格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按要求制定学期实践教学授课计划,编制实践教学指导书和任务书。制定实训操作规程和实训规章制度。

4.能参与学校实训室的规划和建设。

5.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应选聘具有良好政治与业务素质、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担任(原则上应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二、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1.参与本课程的实训、实习、技能训练、大型作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答辩。

2.参与课程的实训、实习、大型作业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具、音像资料、教学参考资料、多媒体课件等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实训室的规划、仪器、设备的配备和调试,制定实训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参与实训室更新改造工作。

3.参加教研活动,开展实践性教学改革,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学习新的专业技术,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协助科任老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6.学生集中实习时教师要提前到实习单位联系,了解、熟悉工作与实习环境,同实习单位领导商定学生参与工作项目等事宜,为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创造机会和条件。

7.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场所实际情况制订实习实施计划或实习指导书,掌握实习评分标准,熟悉实习各项规定,对实习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学生的安全等全面负责。

8.指导实习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讲清实习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宣布实习纪律,组织学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并讨论,帮助实习学生从思想上、业务上做好充分准备。

9.实习中,指导教师认真审查实习生制订的每一阶段的实习方案,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和实习日记,做好每一工作环节的分析和评议。加强对学生本专业知识的指导,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在实习中学到的知识,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10.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过程中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或部领导请示汇报。加强安全教育,以免发生事故。对违纪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对违规情节严重者,上报专业部和教务处、德育处处理。

11.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要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系和融洽的协作关系,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定期向实习单位和部实习指导小组汇报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12.实习结束时,认真审阅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含专题报告)等实习文件,结合现场考查(笔试或口试)和实习期间的表现,对实习学生进行过程和目标的综合考核,并把实习成绩报教务处归档。

13.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应与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对实习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并征求实习单位及学生对改进实习的意见,提出实习工作建议和综合改进措施。并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实习总结及相关资料报专业部存档。

14.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须经部长批准,另指派其他教师指导。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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