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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5-08 14:47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44 【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强化校园监控信息安防工作,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现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1.学校行政部安全处负责学校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和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监控技术支持;校园物业公司负责落实总监控室值班制度。
  2. 校园总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负责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
  3. 监控人员须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坚持对监控室内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4.学校物业公司要定期安排保安人员对户外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二、常规管理
  5.学校总监控室须经常检查室内各系统运行情况,做好日常保洁和防潮工作,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监控人员要做到定期查看所有监控探头回放图像,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7.值班监控人员须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不得无故中断或删除监控资料;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监控录制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删改、破坏原始数据记录;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三、使用原则
  9.执行保密原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学校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和学校安全信息。如因泄密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10.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查看监控录像的人员(不含学生),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见附件)。经同意后,方可凭《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权限申请表》查阅录像资料。查阅过程中,未经许可,严禁擅自复制、拍摄、传播视频信息。
  1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

权限申请表

姓名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调取视频

位置

事件发生时间

事由

申请人承诺:我已阅读过《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保证严格遵守学校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部安全(德育)

部门意见

(申请人系行政部教职工不需要填写)

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部安全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安全副校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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