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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深宝职示范校〔2013〕1号)

发布时间: 2013-08-29 13:40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52 【公开】

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
  根据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下称“示范校”)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实际,现将2013年上半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示范校工作,深化内涵建设,推进示范校建设又好又快进行,保证建设任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力建设,保证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强化质量监控,及时反映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应建设进度要求,不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四)加强工作总结,全面反映工作情况,为迎接教育部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各项目建设
  1.调整学期工作。根据示范校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和《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第二阶段工作计划》 (深宝职校〔2012〕12号) (见示范校Q群:235393871)),各项目要加强上学期建设情况总结,理清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等,并填写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近2-7)。在上学期建设总结的基础,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第二阶段工作计划》,进一步理清思路,合理安排本学期建设进度、建设团队、资金使用计划等,并制订有效措施,保证各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成。本部分内容应在第2周内完成,并于3月1日(星期五)前报建设办。
  2.强化项目建设。围绕教育部示范校建设“4+3+1”的工作要求,加大示范校建设七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在保证进度的基础上,改革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等“4”个模式;做好创新教育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等“3”项支撑工作;重视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各项目要充分挖掘、提炼特色,突出在“4+3+1”等方面的示范性。根据示范校建设前期工作情况,重点在兼职教师、课程建设、教师企业实践等项目中取得突破。
  3.做好成人中专资料整理工作。成人中专资料整理工作由行政部统筹,主要整理好2010年7月-2013年7月的相关数据,妥善处理成人中专与校本部全日制学生数据之间的关系。
  (二)加强示范校建设统筹和指导
  根据各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示范校建设各层面统筹指导工作,为各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具体如下:
  1.学校层面统筹指导。创建领导小组强化示范校建设全局统筹,重点做好各层面分工协作、全校激励、重点难点决策等。专业组统筹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的五个建设专业,合理处理各专业统一与特色之间的关系问题,确保各项目建设进度。保障组统筹做好示范校建设资金使用与筹措,推进各专业实训室和企业校区基本建设。建设办根据创建领导小组要求,统筹示校建设日常工作。
  2.项目层面统筹指导。机电部、艺术部、商贸部、信息部分别统筹好所属中央财政支持的五个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处理好示范校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合理进行人员分工、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处理好示范所校建设与科学总结提炼的关系。行政部统筹做好示范校基本项目、特色项目建设,并统筹处理好教育部示范校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填报工作。行政部教科协助校领导统筹职业教育“宝安模式”建设项目。行政部培训就业处协助校领导统筹“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行政部各处室的统筹指导。根据“条块”管理要求,行政部各处室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事务统筹工作。例如:行政部办公室做好教师基本情况和引进、学校内部管理等统筹;教学处做好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监控等统筹;学生处做好德育创新等统筹;教科所统筹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等统筹;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做好教师培训等统筹;培训就业处做好校企合作和学生就业等统筹。
  (三)完善示范校建设机制
  继续完善学校示范校建设机制,重点完善校企合作机制、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教师激励机制等,促进示范校建设的顺利进行。
  1.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是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探索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示范校建设任务完成的重要条件。强化“四会”建设,拓展校企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使校企合作渗透到师生企业实践、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活动等方面。
  2.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教育附加费、学校办公经费等不同类型资金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特别是教师项目研究、兼职教师聘任、教师企业实践、校企合作经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并尽快形成开支合理、方便操作、有利于提高教师积极性、促进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制度。
  3. 完善示范校建设激励机制。参照学校对省重专业评估奖励措施,探索示范校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奖励办法。尝试对积极参与示范校建设的教师进行激励,建立与完善结果奖励与日常激励相结合的示范校建设激励机制。
  (四)强化示范校建设质量监控
  1.加强示范校建设成果统计,及时反馈示范校建设取得的成果及目标差距。
  2.加强示范校建设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督查。
  3.根据教育部质量监控指标体系要求,明确到2013年6月各项目指标的合理目标值,并根据目标值与现有水平差距,调整下一步工作方向。
  (五)做好示范校建设交流与总结
  1.做好示范校建设的日常交流。加强学校与校外、各个重点建设项目、每个重点项目之间的交流,推进建设项目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提高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促进项目建设水平的提高。学校组织1-2次五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交流会,两个特色项目各组织1-2次项目交流会。
  2.强化示范校建设总结工作。本学期是示范校建设周期的最后一学期,各项目加强建设经验、成果总结提炼。各部门在积极完成《职业教育“宝安模式”案例汇编》撰写任务的同时,要全面总结所承担项目成果,为示范校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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