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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宝安区优秀教育资源和优秀网络学习空间评比活动的通知

  • 宝安区教育局
  • 2020-11-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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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宝安区优秀教育资源和优秀网络学习空间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依托宝安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教学”为主题,进一步推动我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与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资源多元化、优质化发展,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宝安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宝安区教育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30日。

四、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

五、比赛项目

1. 课件

课件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其作用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一个课件可以包含单个或多个知识点、一个课时或一个单元的教学内容,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可以是基于PC终端的课件和移动终端课件。

课件格式建议采用支持系统在线预览文档格式,如doc、docx、xls、xlsx、ppt、pptx、pdf、txt等,非上文所述格式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2. 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课程。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

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mp4、avi、mpg、mpg4、mov、rm、rmpg、wmv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B。

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3. 课例

课例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使用mp4等常用格式,时间不超过50分钟,总大小不超过700MB。课例提交时必须同时提交教学设计以及介绍课例的说明文档。

4. 网络学习空间

参评的空间必须是依托宝安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个人网络学习空间。空间应资源丰富,内容充实,更新及时。

六、活动安排

1. 上传作品

即日起至1130日止,用户在“宝安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cn.baoan.edu.cn)登录后,点击首页活动图标进入平台活动频道,找到对应参赛项目,再根据要求上传作品。

2. 学校审核

121日至124日,学校管理员根据要求(具体审核要求平台活动资讯),推送作品进入区级评比。优秀网络学习空间评比直接进入区级评比。

3. 区级评比

区教育信息中心组织教育信息化专家和学科骨干教师对各学校推送的作品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根据学校获奖情况,对学校评出优秀组织奖。

七、奖项设置

活动将按照参赛作品总数评选出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40%。

八、其他事项

1.  参赛作品内容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每位教师可同时参加四类项目评选,但每类项目只能上传2件参评作品。

3. 作品及主要素材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 参赛作品上传到活动平台视为已授权在宝安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展播和下载。

 

附件:

1. 宝安区优秀教育资源评比活动课件评分标准

2. 宝安区优秀教育资源评比活动微课评分标准

3. 宝安区优秀教育资源评比活动课例评分标准

4. 宝安区优秀教育资源评比活动网络空间评分标准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5日   

(联系人:江育奇,联系电话:27871185,张再鑫,联系电话:29999500

 

附件1:活动方案及通知.docx

附件2:各项参赛作品评分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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